今天,小假接到投訴稱,中牟縣劉集鎮一名副鎮長酒后駕駛并撞死一名環衛工人。這件事得到中牟縣交警大隊和中牟縣宣傳部的確認。
(事發現場)
投訴人是中牟縣劉集鎮魯廟村一位村民。他說,劉集鎮一領導酒后駕車,撞死環衛工人張小雙。
在劉集鎮魯廟村安置區,有村民對此事非常氣憤,稱鎮領導酒后開車撞死人,太可恨了。但因為魯廟村最近正在拆遷,很多村民不愿多說。
今天上午,小假向中牟縣交警大隊求證此事。該大隊承認,2016年4月20日15時04分,中牟縣公安局接110指令,在中牟縣魯廟村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造成張小雙當場死亡。
經交警部門現場調查,肇事者為劉集鎮副鎮長朱振波,他在喝完酒后駕駛豫A9Q16T號小型轎車,在魯廟村南紅綠燈路口處撞上環衛工人張小雙,
目前,肇事司機朱振波已被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事發現場)
中牟縣宣傳部:確實是副鎮長撞的人,不存在頂包
在網上,有網友稱,事實上不是副鎮長開的車,而是劉集鎮幾個鎮領導中午吃飯喝酒,另一名官員酒后駕駛撞死人,朱振波為該官員頂包。
對此,中牟縣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稱,經相關部門調查,網上傳說的其他人員當時并不在肇事車上,幾個人沒有在一塊吃飯,確實是副鎮長酒后駕駛撞死環衛工的。
“你想想,他不可能頂包,他自己也是副鎮長。他頂包的話,他的前途也沒有了。”這名工作人員說。
事故發生后,中牟縣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紀檢、公安聯合調查,依紀依法處理。目前,涉嫌肇事人員劉集鎮副鎮長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有關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
(事發現場)
小假通過檢索發現,一年前,朱振波就因對基層監管不力被紀委處罰。
一年前,河南省、市紀委對基層進行暗訪,就處罰過劉集鎮副鎮長朱振波。
2015年4月,劉集鎮崔莊村組織該村37名黨員及群眾代表到林州市參觀、學習。參觀學習后,經崔莊村黨支部書記朱云來同意,一行人到太行大峽谷游玩。門票每張120元,37張共計4440元,并開具發票。
中牟縣紀委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副鎮長朱振波進行誡勉談話。同時被處罰的還有劉集鎮黨委常務副書記劉永強、紀委書記漸志剛。
小假說:早在2011年,鄭州市就出臺規定稱,公務人員工作日午餐飲酒,影響工作,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必須堅決禁止,情節嚴重并造成不良影響的,責令辭職、免職。
朱振波身為國家公務人員,不但違反了鄭州市工作日“中午禁酒令”,還觸犯了刑法,將環衛工撞死,沒有發揮國家公職人員的帶頭作用,這不但給百姓帶來了巨大損失,還給黨政機關的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令人遺憾、憤怒。來源:假裝在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