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環保部獲悉,該部近期連續出臺了《關于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會商的指導意見(試行)》等一系列環評制度性文件,為環評真正發揮污染源頭預防作用提供制度保障。(新華網,2月24日)
雨果說過:“大自然既是善良的慈母,也是冷酷的屠夫。”這句話在警示我們,人類的發展要遵循自然的客觀規律。人類自以為是的享受著所謂的現代科技文明,貪婪、驕傲、奢侈充斥著我們的內心,殊不知我們正在沉淪,正在走向一條不歸路。最近幾年發生的地震、海嘯、霧霾、高溫等事件是在告誡我們:在自然面前人類永遠都是渺小的。因此,倡導綠色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是我們改善生活的必經之路。
加大環保工作的宣傳力度,培育民眾環保意識。導致我國環境污染愈加嚴重的重要原因便是群眾環保意識淡薄,消費主義理念盛行。為了追求個人的經濟利益、滿足自己的消費欲望,而無休止的、無節制的惡意污染和破壞生存環境,使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自然資源消耗殆盡,加劇了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沖突。因此,政府應該聯合新聞媒體,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形式向民眾宣傳環保和消費理念,逐步培育民眾的環保意識以及實現合理消費,避免環境污染、生態失衡等惡性化趨勢的蔓延。
創新綠色科技,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新突破。垃圾填埋、焚燒是我國現階段處理垃圾的最主要方法,但這種方法嚴重污染空氣、土壤以及地下水資源。為此應該創新處理垃圾的科學技術,通過使垃圾變為建筑材料、供電、供暖等形式來提高垃圾的使用效能。同時通過綠色科技的引領,建立垃圾回收、處理、供應的產業鏈,提供相應的就業崗位,推動綠色產業發展,從而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互利共贏。
完善我國保護環境的法律體系,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我國《環境保護法》的不完善、實施的不徹底是我國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材料中歐盟制定并出臺相關的指令與政策來嚴格規范垃圾的回收、處理等問題,這也提示我們應該完善我國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并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對于違反法律規定的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能從根本上改善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
環境的治理與保護工作是一個發展過程,這中間需要政府、媒體、企業、個人等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實現。那么,綠色發展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新主題。因此,應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為了我們生存環境的改善;為了社會的穩定、繁榮;為了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共處,而奉獻出屬于自己的一份努力。